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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包拯 宋朝的那些人

程颐

  程颐(1033~1107),理学家和教育家。字正叔,人称伊川先生,北宋洛阳人。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元年(1086)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与其胞兄程颢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幼承家学熏陶,其政治思想颇受父亲的影响,推举其父反对王安石新法乃“独公一人”,又说其兄程颢对荆公(王安石)之说,“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极加称许。与其兄程颢不但学术思想相同,而且教育思想基本一致,合称“二程”。

  24岁时曾在京师(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授徒讲学。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偕兄于嵩阳讲学。元丰元年(1078)知扶沟县,“设庠序,聚邑人子以教之”。元丰五年,文彦博将其鸣皋镇(今河南洛阳伊川县境)之庄园赠给程氏,乃自建伊皋书院,讲学其中几达20年。同程颢一样,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圣人,“圣人之志,只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圣人以天地为心,“一切涵容复载,但处之有道”,因此,教育必须以培养圣人为职志。在教育内容上,主张以伦理道德为其根本,“学者须先识仁。仁者蔼然与物同体,义、智、信,皆仁也。”《宋史》称他“学本于诚,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指南,而达于‘六经’”。

    学术主张

  教育以德育为重,强调自我修养,其途径为致知、格物、穷理。“致知则智识当自渐明”,致知乃在穷理,即尽天理。致知的办法是“格物”。“格者,至也”,“格”是内感于物而识其理。“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因此认识事物的关键乃在“心”。心“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故致知重“内感”而不重外面事物。在学习方法上,强调求其意,“凡看文字,先须晓其文义,然后可求其意,未有文义不晓而见意者也”。

  另外,主张读书要思考,“不深思则不能造其学”。或曰:“学者亦有无思而得其乎?”其教育主张和思想对后世教育影响极大。后人曾在他讲学之地设书院以为纪念,如河南嵩阳书院、伊川书院等。另外,全国各地亦有纪念他之书院,意在追踪继轨,以示其思想绵长。其著作被后人辑录为《河南二程全书》、《程颐文集》、《易传》和《经说》。

    个人学说

  程颐——个人著作

  程颢与程颐一起,创立了“天理”学说。程颢曾说过:“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理”因此成为二程哲学的核心,宋明理学也就从此得名。二程兄弟所谓的“理”,既是指自然的普遍法则,也是指人类社会的当然原则,它适用于自然、社会和一切具体事物。这就把儒家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用“天人一理”的形式表达了出来,中国上古哲学中“天”所具有的本体地位,现在开始用“理”来代替了,这是二程对中国哲学的一大贡献。

  在程颐的哲学中,对孔子的“仁”学有新的发展。他认为,“大抵尽仁道,即是圣人”。又说:“学者须知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他把先秦儒家“仁学”所强调的爱人、博施济众、克己复礼等,进一步发展成为与“万物为一体”的境界,认为前者还只是仁的“用”(表现),后者才是仁的“体”(根本)。这一思想与张载的“民胞物与”思想有相通之处。

  在修养方法方面,程颐提出了“定性”的理论。所谓“定性”实际就“定心”,即如何使人做到内心的安宁与平静。他认为,要使内心平静,不受来自外部事物的干扰,就应该虽接触事物,却不执著、留恋于任何事物,“内外两忘”,超越自我。这一“定性”的理论,是程颢发挥了孟子的“不动心”思想,也吸取了佛、道二教的心理修养经验后而成的。

  程颢和程颐的思想,人们一般统称为二程之学,实际上两人的思想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程颢比程颐更注重个人内心的体验。有的学者认为,程颢的思想是后来陆九渊“心学”的源头,程颐的思想则后来朱熹“理学”的源头。程颢一生没有专门的学术著作,他的讲学语录及一些书信,诗文,被后人与程颐的著作合编在一起而为《二程全书》,今有校勘标点本的《二程集》。

  程颢、程颐兄弟,思想体系同中有异。二程将易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伊川易传》为义理易学诠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程氏易传》是伊川易学的精华,它继承了王弼义理派易学传统,将儒家解《易》推阐发挥到极致,可以说是集义理派著作之大成,并对朱熹易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说王弼易学是魏晋玄学、易学兴起的重要标志,那么,程氏易学则实现了由王弼易学道家化、玄学化的义理向儒家义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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