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izontal rule

(请在使用前对文本的时效性进行确认,内容以全国人大、国务院等公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法律 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
(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25年10月28日 18:55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需要,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的特点,合理设定征税范围和税额幅度,完善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加强工作协同,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国务院自试点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更多阅读:

更多法律

周邦彦大酺 横渠四句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请在使用前对文本的时效性进行确认,内容以全国人大、国务院等公报为准)